易发游戏学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2023-09-06 09:32:44  浏览次数:

易发游戏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2—2023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否

实有12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否

实有4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否

实有4

6. 除轮值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外未设其他职务。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否

召开日期为:2023年6月8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否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R

£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5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5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5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5


5. 除轮值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外未设其他职务。

5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5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5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5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5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5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5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5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5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5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警察管理系学生会

司法侦查系学生会

信息工程系学生会

司法管理系学生会

公共管理系学生会

二、《易发游戏学生会章程》

 

易发游戏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易发游戏学生(以下简称本会”或“校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指导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的群众性团学组织。

 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加强对警校学子的政治引领为根本,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广大警校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青年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和教学秩序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学校通过各种正常渠道,了解广大警校青年需求,反映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联合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过程,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警校青年的表率。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学生代表大会、院(系)学生代表大会及区队全体学生会议。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六条 本会承认并遵循《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 会员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易发游戏在籍全日制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有权了解本会工作开展情况,有权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批评;

(三)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四)有权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五)有权要求本会维护其个人的合法、正当权益。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青年,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青年,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团结带领广大警校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踊跃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与活动,争做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四)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执行相关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 权利机构

第十条 易发游戏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经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并经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学期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有以下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联合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警校青年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简称代表)需经区队委会推荐、院(系)学生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一)代表名额不低于本会会员人数的1%;

(二)名额分配覆盖各院(系)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系)学生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

(三)各院(系)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系)学生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3人计。

(四)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会议,学生代表大会方能召开;

(五)大会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票决制;

(六)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应到会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章程及其修正案的表决须以全体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

第十四条 在召开大会之前至少1个月,须成立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包括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等负责大会筹备及会务组织工作。

第十五条 学生代表大会正式召开前,由上届校学生主席团主持召开大会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

(二)通过大会筹备委员会委员名单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名单

)通过大会议程;

)通过有关确认事项。

第十六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领导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会筹委会)。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由大会主席主持。

第十八条 大会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负责处理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的日常事务。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上届校学生主席团提名,交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产生。

第十九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校党委批准,报省学联备案。

第二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闭幕后,经校团委审核,校学生须向校党委和省学联报告大会召开情况和新一届主席团成员名单。

第二十一条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简称常代会)是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监督学生的工作。常代会不得代替校学生会行使日常执行功能。

第二十二条 常任代表经易发游戏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应覆盖各院(系)人选应在大会正式代表中产生熟悉学生工作、能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常任代表职责,并充分体现代表性、广泛性。常任代表任期与校学生会任期相同。

第二十三条 常代会有以下职权:

(一)在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监督学生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

(三)听取、审议学生工作报告;

(四)召集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学生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代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二十四条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学生主席团由4人组成,集体负责学生重大事项。

主席团下设学习部权益部、文体部外联部共4个部门。

第二十五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主席团候选人由各级组织推荐,经党组织同意,由学工处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

(二)学代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团须经校党委批准,其分工经充分民主协商后,提交常代会通过后确定,报省学联备案。

第二十六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有以下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常代会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学生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五)其他属于主席团的职权。

第二十七条 学生主席团聘任校团委专职干部一人担任秘书长,秘书长代表校团委负责指导和监督学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八条 学生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受所在院(组织的领导和所在院(组织校学生会的指导,依照宪法、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开展工作。组织机构由各院(系)学生按照规定自行设置。

第二十九条 院(系)学生接受校学生会在工作方面的指导、在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帮助;与校学生会密切联系,执行校学生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开展本系的活动。

第三十条 院(系)学生定期向校学生会汇报工作,并及时对校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校学生会每年至少一次通过集中会议及书面形式听取各院(系)学生组织工作意见及建议。

第三十一条 校学生会每年进行一次对各院(系)学生组织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公开。

第三十二条 区队委员会(简称区队委会)是本会的最基层组织,由全区队学生会议选举产生,对全区队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所在院(系)部党组织领导团组织院(系)学生指导

第三十三条 区队委会设区队长、副区队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警体委员等岗位。区队长兼任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和区队委会学生干部原则上10人。

第三十四条 区队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参照《易发游戏职业学院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鄂武警职院青〔4〕号)文件

第三十五条 区队委会具有监督所在院(系)学生的权利。

 

第六章 工作人员

第三十六条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是易发游戏学生工作的骨干力量,校学生会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工作人员:

(一)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原则上为共青团员,必须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服务的热情,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作风务实,有能力密切联系和团结全校广大学生,及时全面地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合理要求;

(三)必须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有余力、学业优良,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原则上校学生会工作人员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前30%;

(四)校学生会工作人员需认真遵守校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七条 校学生会按照规范流程遴选工作人员。

(一)校学生会面向全校同学进行学生工作人员选拔,学生工作人员由各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各院(系)党组织同意,经校团委遴选和审核后确定;

(二)遴选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主要学生骨干名单及联系方式予以公布,接受全校同学监督。

第三十八条 学生骨干须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价和考核。

(一)主要学生骨干名单及联系方式予以公布;

(二)针对学生骨干,校学生会相关职能部门从多维度设置评价考核指标,全校同学参与评议。评议考核意见作为学生骨干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每学期向学生代表述职,接受学生代表和广大同学的评价,考核果进行公示。评议委员会由校团委老师、易发游戏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三十九条 在必要情况下,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校学生会工作人员进行人事变动。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四十条 对于同学满意、业绩突出的学生工作人员,其开展学生工作的表现可作为推荐实习、就业和评优推优的重要参考。

第四十一条 本会通过学生骨干培训体系,提升学生骨干的领导能力和履职能力,培养和储备优秀学员作为学生骨干的后备力量。

第四十二条 校学生会坚持从严治会。将作风建设列入校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考核、使用等相关工作的评价体系,作为任免的重要依据。

校学生会坚持强化骨干作风建设。学生联合会组织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易发游戏学生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抄送:院领导

易发游戏办公室     2023626日印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3

1、贯彻执行省学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协助校团委指导老师负责主持校级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2、组织学生会工作会议,领导学生会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维护学生权益;

3、组织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积极与各校内级学生会组织联系,及时贯彻省学联和学校工作指示,指导系部学生会组织工作;

4、讨论并制定校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2

学习部

2

1、积极贯彻执行校学生会的决议,认真完成学生会工作计划中要求学习部完成的工作任务,服从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安排;

2、根据学期阶段性学生会工作重点,根据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及特点,制定出阶段性工作计划,每学期工作要具创新、有亮点、有特色,经上级批准后,积极落实执行;

3、以提高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根据部门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各种学术交流会、讲座、演讲比赛等学风建设类活动;

4、定期同各系学习部召开部门例会,掌握全校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面临的学习问题和存在的教学质量问题,对此进行核实和汇总,及时向质量管理处做工作汇报,以解决同学们的刚需;

5、与学生信息员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醒各学生信息员定期向aic系统反馈教学质量工作的相关情况;

6、同政治部一起组织开展校史馆参观活动,为参观人员讲解学校校史馆的历史。

3

权益部

2

1、积极贯彻执行校团委的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校团委负责老师的任务,维护全校学生权益;

2、根据本阶段校团委、学生会工作重点,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及特点,制定出工作计划,每学期工作要有创新,经校团委负责老师批准后,积极落实执行。学期末上报工作总结;

3、定期向主席团汇报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4、与各区队生活委员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充分调动生活委员和同学们的积极性;举行与学生权益相关的各种活动;

5、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生活上的问题,及时给予调查并回复,并及时跟老师反映问题。协调各系部学生会代表开展交流会,为各系部学生会解答维权处理方式,指导帮助各系部学生会展开维权工作;

6、做好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协商学校后勤有关部门,开展饮食监管,协助后勤有关部门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并进行超市物价调研、大专院校食堂物价调研为学生伙委会交流意见整改提供材料;

7、完成学生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8、负责运营“青年信箱”工作。

4

文体部

3

1、积极贯彻执行校团委指导老师的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校团委指导老师所交给的任务;协助校学生会会主席团关于文体工作的安排,及时对文艺和体育活动的策划书及工作等进行审核;

2、根据本阶段校团委、学生会工作重点,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及特点,制定出工作计划,每学期工作都需创新,经校团委指导老师批准后,积极落实执行,并在学期末上报工作总结;

3、积极组织举办各项积极向上的文艺和体育活动,丰富警校学子的第二课堂生活;

4、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增进校学生会内部友谊,为各部门开展对外工作提供有利环境和便利条件;

5

外联部

1

1.积极贯彻执行校团委的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校团委负责老师的任务;

2.协助老师完成学生资助中心的工作,为同学们提供更好地服务;

3.举办符合警校实际、积极向上的活动,提高同学们的业余生活质量,丰富生活;

4.加强与其他高校的联络与合作,组织校际交流活动,增进与其他兄弟院校的合作关系,发挥校学生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共青团员

警察管理系

2022

30/145

2

黄晓羽

共青团员

警察管理系

2022级

34/152

3

李瑜晗

共青团员

警察管理系

2022级

28/132

4

洪志强

共青团员

司法侦查系

2022级

32/179

5

陈明珠

共青团员

司法侦查系

2022级

42/179

6

马博轩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系

2022级

25/135

7

秦玲玲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系

2022级

38/134

8

梁茹婷

共青团员

司法管理系

2022级

38/141

9

林相杰

共青团员

司法管理系

2022级

40/162

10

邹叶倩

共青团员

公共管理系

2022级

37/138

11

李文慧

共青团员

公共管理系

2022级

40/158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易发游戏

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暨校级团学组织

换届选举大会实施方案》

 

二、选拔原则

“服务大局、服务青年”为宗旨,以“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任用、民主监督”原则,认真抓好学生工作和学生自我建设、自我服务。认真落实团学骨干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机制,促进团学骨干任用的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水平不断提高遴选出一批高素质的团学骨干团队

、选举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易发游戏全日制2022级学生,有六个月及以上团学组织工作经验;

2.理想信念坚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政治觉悟较高,政治面貌原则上为共青团员;

3.综合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群众基础,作风务实、实事求是、甘于奉献,乐于为同学服务,真正为同学办实事,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志愿服务时长原则上不少于20小时;

4.能力素质突出。热爱团学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协同能力,写作表达能力,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奉献精神,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警校青年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5.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严格要求为区队前15%内,无补考仍未通过科目,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并有一定创新能力;

6.易发游戏第十二期“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优先录用;

7.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懂得创新,开阔的学生工作视野,对我校团学工作现状及发展有一定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团学工作

选举流程

个人申请、院(系)团组织推荐,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团委和校学生工作处联合审查后面试选拔,大会筹委会审定候选人,大会选举,组织考察试用后报校党委确定。

1.个人根据公布职位和报名条件要求,采取个人自愿申报的方式进行公开报名,征求个人职位意向。校团委学生委员会委员、校学生会委员会委员、校广播电视台台务委员会委员、警务化管理学生联合会会员不分岗位竞选,每人可填写相关模块(具体详见附件)内多个职位意向,职位意向仅作参考。

5月30日12:00前,将报名表交于大会筹委会。校团委学生委员会委员、校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申请表交于警苑学生社区二楼校团委办公室。警务化管理学生联合会会员申请表交于行政楼106办公室。

2.竞职演讲时间为2分钟,包括竞选优势、工作认识、工作思路等部分,切忌通篇套话空话。易发游戏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暨校级团学组织换届选举大会期间进行竞职演讲,以不记名方式投票选举。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易发游戏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

暨校级团学组织换届选举大会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易发游戏职业学院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鄂武警职院青〔5〕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研究,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选举原则

选举易发游戏第二十一届学生代表大会暨校级团学组织换届选举大会校团委学生委员会委员、校学生会委员会委员、校广播电视台台务委员会委员会及警务化管理学生联合会会员,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体现代表的民主权利,大会代表在选举委员、会员时,应注意委员、会员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二、第二十一届学生学生代表大会暨校级团学组织换届选举大会主要学生组成情况

本次第二十一届学生代表大会暨团学组织换届选举大会中:

(一)校团委学生委员会委员拟设9人,书记1人,副书记3人。其中,明确1名副书记兼任校广播电视台台务委员会台长,1名委员负责学生社团工作,兼任校学生会轮值主席。

(二)校学生会委员会拟设委员12人,主席团3人。

(三)警务化管理学生联合会拟设会员11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

(四)校广播电视台台务委员会拟设委员9人。

候选人预备人选经民主协商、充分酝酿、广泛征求团员意见后提出,经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同意,审议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后,提交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三、选举程序

(一) 选举时,易发游戏第二十一届学生代表大会暨校级团学组织换届选举大会设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各2名,监票人4名,计票人4名。所有人员均不得为候选人,并由学生工作处、校团委一致提名。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将在大会筹备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具体工作。

(二)在易发游戏第二十一届学生代表大会暨校级团学组织换届选举大会上,每位候选人进行两分钟竞选演讲。

(三)本次选举方式采取为线上无记名投票,参会代表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投票。投票分为两个通道,校团委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校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校广播电台台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58名,每名代表可投33票;校警务化管理学生联合会会员候选人共23名,每名代表可投11票。投票时间为5分钟。

(四) 计票工作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线上投票结果实时统计后产生,大会当场报告计票结果。

四、选举要求

(一)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才能进行选举。

(二)因病、因事缺席的正式代表,不能委托其他正式代表或列席代表、旁听代表或工作人员代为投票。

(三) 如选举发生本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筹委会秘书组讨论决定。

(四)本办法解释权属易发游戏第二十一届学生代表大会暨校级团学组织换届选举大会筹备委员会。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3年6月9日

召开地点:易发游戏东西湖校区一号教学楼201学术报告厅

代表数量:120人

议程:

时间

议程

内容

主持人

地点

6月9日

14:00

开幕式

1.奏唱《国歌》;

2.校领导致开幕词;

3.宣读大会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

4.宣读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5.候选人与领导合影留念(一号教学楼阶梯)

 

一号教学楼201学术报告厅

6月9日

14:30

正式会议

1.听取并审议《共青团易发游戏第二十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易发游戏第二十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易发游戏第四届警务化管理学生联合会工作报告》;

4.听取并审议《易发游戏第二十届广播电视台台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表决并通过《易发游戏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6.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7.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8.共青团武汉警管职业学院第二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易发游戏第二十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易发游戏第五届警务化管理学生联合会会员竞职演讲;

9.投票选举。

张泽元

6月9日

19:30

闭幕式

1.公布竞选结果;

2.宣读大会倡议书;

3.宣布闭幕,奏《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宣传报道链接:

/documents/7618.html 

现场照片: 


八、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易发游戏

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暨校级团学组织换届选举大会实施方案》

 

四、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一)大会规模

根据中华全国国学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120人,占全校在籍学生人数的1.60%。其中,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代表48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40.00%;女代表40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33.33%;少数民族学生代表22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18.33%

(二)资格条件

易发游戏全日制在校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名额分配

1.校团委代表团:15人,其中女生人数不少于8人,少数民族人数不少于1人;

2.警务化管理学生联合会代表团:7人,其中女生人数不少于3人,少数民族人数不少于1人;

3.警察管理系代表团:25人,其中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6人,女生人数不少于8人,少数民族人数不少于5人;

4.司法侦查系代表团:10人,其中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3人,女生人数不少于3人,少数民族人数不少于2人;

5.信息工程系代表团:30人,其中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8人,女生人数不少于9人,少数民族人数不少于6人;

6.司法管理系代表团:20人,其中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5人,女生人数不少于6人,少数民族人数不少于4人;

7.公共管理系代表团:13人,其中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4人,女生人数不少于4人,少数民族人数不少于3人。

产生流程

1.学代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各院系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系)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

述职评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校团委加强对学生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根据《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校(院)系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述职评议内容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

第四条  述职评议时间为每学期最后一个月。

第五条  校级述职评议会组成人员以学生代表为主,学生工作处(团委)等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院(系)级述职评议会组成人员以该院(系)学生代表为主,系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生会会长、秘书长、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参与。

 

第二章  述职评议内容

第六条  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

第七条  政治态度方面(20分):

(一)坚持以习近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10分)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10分)

第八条  道德品行方面(20分):

(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10分)

(二)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10分)

第九条  学习情况方面(20分):

(一)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15分)

(二)积极参加各项赛事特别是大学生高水平比赛,为学院赢得荣誉。(5分)

第十条  工作成效方面(20分):

(一)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10分)

(二)在工作中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开展符合学院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分)

第十一条  纪律作风方面(20分):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10分)

(二)严格遵守《易发游戏学生会章程》,践行学生会宗旨,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10分)

 

第三章  述职评议程序

第十二条  述职评议程序:

(一)书面总结。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遵守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二)述职汇报。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这一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

 

第四章  述职评结果

第十三条  述职评议结果总分超过90分(含90分)为优秀;80分—89分为良好;70分—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  评议结果应用。评议结果获得良好及以上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等事项时优先考虑。

 

第五章 违规行为处理

第十五条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纪校规、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校团委、系团总支将迅速组织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一)若被调查工作人员为院(系)主席团成员,将由校团委书记、系团总支书记组织学生会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予以约谈、通报、罢免等处理。

(二)若被调查工作人员为院(系)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含院学生会部门成员),将由校团委、系团总支组织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进行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予以约谈、通报、开除等处理。

(三)学生会综合考评为不合格的,在本年度学生会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院(系)团组织将不予“推优”,各级团学组织表彰、评优评先将不予考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各系学生会可在各系党组织领导和团组织指导下,参照本办法制定系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实施细则,并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武汉警官职业学校学生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校团委书记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张泽元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湖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tswxxb05@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